劳动监察大队能否进行劳动仲裁?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则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途径。这两者在职能和程序上有明显区别,劳动监察大队并不具备进行劳动仲裁的权力。因此,劳动监察大队不能进行劳动仲裁。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通过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解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因履行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和因待遇、福利等方面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自愿通过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愿或者调解不成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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